耐心调解化纷争 不误农时护春耕

摘要 近日,临淄区凤凰镇某村村民路某和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临淄区法院凤凰法庭法官于建和调解员边延忠的不懈努力下迅速得以化解。

“我以为村委会截留了树木赔偿款,原来是一场误会!” 近日,临淄区凤凰镇某村村民路某和村委会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临淄区法院凤凰法庭法官于建和调解员边延忠的不懈努力下迅速得以化解。

2018年12月,原告临淄区凤凰镇某村委会与被告路某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将该村4亩土地承包给路某,承包费每年1200元。路某按约定支付了2019年度的承包费,但却拒绝支付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共三年的承包费3600元,原告遂起诉至临淄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于建和调解员边延忠多次走访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发现原被告之间的纠纷源于一场误会。原来,路某承包该土地后又转包给了刘某,自己则外出打工。2020年前后,乌河整治过程中,凤凰镇政府清理了路某沿河种植的几颗树木,并将补偿款发放给了刘某。因缺乏沟通,路某误以为原告截留了该补偿款,遂不再交纳承包费。正值春耕春种时节,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农户耕种的影响,于建和边延忠多次协助路某往返镇政府、村委会核实相关情况,最终,路某获知实情后主动交纳了所欠承包费,该案被成功化解。这也是临淄区法院凤凰法庭为该村化解的第七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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