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城办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3月11日至17日,市创城办实地督导组对主城区社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文化设施等重点点位进行了实地督导和视频监控查看,共计督导点位215处,排查发现问题230个。从检查情况来看,社区普遍存在管理秩序方面问题,如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绿化带。背街小巷主要存在秩序、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如小巷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占用人行道。市创城办实地督导组每日形成问题台账,下发督办单,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属地区县、镇(街道)限时完成整改。
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便民市场、学校周边、美食街周边易出现流动摊贩的区域,定人定岗,布点值守。劝导流动摊贩240余处,清理占道经营350余处。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对辖区地下车库、充电车棚的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加强社区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
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重点对各学校(单位)食堂天然气和液化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派出督导组6个,检查学校15所,发现问题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深入开展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清运收集垃圾车69台,1264人次,清运701车次,清理垃圾3121.88余吨。清理城区内旧沙发、旧桌椅等大件物品21件,维修更换垃圾回收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9处。
持续开展电动车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小区内电动车乱停乱放、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私拉乱接电线充电、集中充电设施是否规范设置等进行摸排整治。持续组织做好单元楼宇周边的卫生清洁、绿化带管护工作,做好垃圾桶收运及周边管理等各项工作,共同营造干净和谐的宜居环境。
常态化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辖区巡查,劝离占道经营摊贩、清理店外经营和店外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联合办事处、交警处理投诉问题,规范日常经营秩序。各市容执法中队加强协作联动,采取定人定岗、加密巡查、错时执法模式。共整治各类市容乱象450余处,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400余处。持续开展道路深度保洁行动。开展机械化联合作业“洁城洗路”行动,全方位、全覆盖的精细化作业;加强公厕管理,提升公厕精细化管护水平,严格对照厕所保洁管理标准,加大维护和保洁力度,确保各类硬件设施完好,水电设施正常启用,公厕外部环境干净整洁;做好生活垃圾清运,确保“日产日清”。
集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万科翡翠东第幼儿园、宙合幼儿园,详细检查食堂经营及从业人员证件,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洗消间设备使用及食品留样,蔬菜每日快检是否合格、公示,厨房、就餐场所卫生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开展常态化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骑乘人员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进行文明劝导。
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劝导整治行动。以早、晚高峰为重点时段,在车流量大、易发生拥堵的中心大街、建设街、兴桓路等路段,对辖区学校周边接送学生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查处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225起。持续开展重点路段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工作。针对乱停乱放、占用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保障群众平安出行。共劝导驶离违停车辆102辆,查处违停违法行为465起。
客运中心组织人员对场站内的母婴室进行卫生清理,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对68辆公交车车体进行清理擦拭,为市民营造洁净舒适的乘车环境。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文明养犬相关常识普及力度,倡导广大养犬市民严格遵守犬只管理相关规定。
严格落实护学执勤制度,组织警力在上下学的时间段积极开展“护学岗”执勤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出行。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交警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及日常不文明交通行为查纠行动,通过文明劝导、交通安全赶大集等多种方式,积极向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集中宣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重要意义,共查处不戴头盔行为324起。
持续整顿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顽症;推进城市立面、门店招牌、户外广告整治,进一步美化城市空间环境,进一步洁净城市面貌。共清理取缔占道经营258处,店外经营72处,违规广告牌(含灯箱广告、落地广告牌)10处。安排专人对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场督导,重点督导检查环境卫生、公益广告、垃圾分类等方面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
开展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发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对社区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切实改善社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开展复工工地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工作。监督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建立问题清单,跟踪问效,不断地巩固和提升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成果,全力营造绿色、文明、整洁、安全的施工环境。
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治理活动,累计清理小广告20余处,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6处。开展区域内流动摊贩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在放学时段重点区域内针对学校周边摊贩乱摆乱卖进行劝导制止。
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9起,散养犬只问题突出,相关问题下发张店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持续开展2024年建筑工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行动。结合全市城乡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建设工地提升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226人(次),检查建筑工地136个,其中市级抽查建筑工地48个,修复破损围挡3处,修补破损公益广告1处;各区县抽查建筑工地88个,修复破损围挡9处,修补破损公益广告6处,新增公益广告4处。
持续深入开展公共交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公交站亭(站牌)开展督导检查,发现公益广告破损、车辆乱停乱放等重点问题9项,以督办通知形式督促相关公交客运企业限期整改完成。专班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执法车辆16辆次,检查各类营运车辆168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3起,现场整改12起。
开展农贸市场文明创建督导检查工作。共督导农贸市场4处,发现问题6个。对发现问题均现场通报,督查整改,并常态化巩固。各区局围绕创建氛围营造、经营秩序、停车秩序、卫生清洁、食品安全等创建标准,压实市场开办单位主体责任,适当增加保洁频次,清除卫生死角,尤其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等死角区域的保洁频次,保障市场清洁卫生。
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对中心城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抽查检查。本轮共出动检查人员8人次,检查学校、培训机构12所,查处问题21条,对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并及时督促整改,防止问题反弹。
加强中心城区停车专项治理工作。主城区警城联勤对金晶大道、昌国路(山东大成生物附近)、新村西路(世纪路-重庆路)、西六路南首、新村东路(东二路路口往东)、石村南巷、石村北巷路段进行治理,对80辆违停机动车进行短信通知,劝离74辆违停机动车。对建成区内进行实地考察、全面摸排、查漏补缺,在不影响市容秩序和交通秩序的前提下,规范增划、补划非机动车停车线,做到应划尽划,满足市民基本停车需求。
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用“1+2+N”巡查模式,对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拍照记录,并督促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完善整改。中心城区维修更换交通标志34面,维修信号灯1处,更换隔离柱1处、防撞桶1处,维修其他交通安全设施10处。专题清查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交通安全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