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刘金祥,向社会介绍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开展的有关情况。
为集中发现并整治一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月1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马晓磊、市长赵庆文分别带队开展消防安全督导检查,主持召开市委第105次常委会、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和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压实各级消防工作责任,对大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各行业领域分管副市长及各区县主要领导、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先后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36次,自上而下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治理高压态势;在大整治行动进行的同时,聚焦重点领域攻坚发力,联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体育局部署开展覆盖全市驻淄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体校的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联合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会;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紧急部署开展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形成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大整治行动工作格局。此外,持续强化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联合市委宣传部召开大整治行动消防宣传媒体通气会,解读行动方案,部署消防宣传工作任务,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针对本次大整治行动围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大培训七大集中行动具体展开。市、区县两级成立了工作专班,区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与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混合编组、捆绑作业,按照“片不漏街、街不漏店”原则对“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检查,重点纠治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窗和广告牌、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不规范、违规用气、违规住人七类突出风险。针对致灾致死链条制定“红蓝”消防安全风险提示警示制度,对排查过的单位统一张贴蓝色提示,对存在突出风险的单位张贴红色警示,做到排查过程可追溯,排查结果面向社会公布。在社会单位、村居、社区设立2000名消防隐患排查员,由支队统一制作红色专用马甲、确定岗位职责,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提高“见消率”。发动全市各级媒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在门户网站设立消防工作专栏,曝光火灾隐患单位,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在重点时段发送消防宣传提示短信,实现全市全部影院、KTV、机顶盒开机播放消防安全提示,1318块LED屏幕滚动播放消防公益短片,形成浓厚消防宣传氛围。为适时了解掌握大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先后开展三轮次督查,重点检查部署发动不到位、工作责任落实不力、排查检查不深入、工作措施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根据督查情况第一时间形成《政务督查专报》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全市推广,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症结根源,作为下一步工作部署的重要依据;同时,向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发送工作提示函、督办通知书,派出工作组赴各区县开展帮扶指导,督促各类问题对账销号、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各类场所27210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隐患28662余处,对39家单位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累计拆除328处共计870平方米的铁栅栏、防盗窗和广告牌;组织对教育、文旅、商务、民政、卫健、住建、城管等行业领域单位负责人和行政管理人,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公安民警等关键岗位人群共计6500余人次开展培训;组织消防宣讲团、消防志愿者走进各类场所密集开展宣传活动40余次;联合市教育局部署寒假期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消防亲子运动会等6个精品课程;发挥48处固定消防宣传阵地作用,累计组织1600余人参观学习;点对点发送消防安全宣传提示短信300余万条。今年1月1日至3月6日,全市共接报火警1183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5.23%,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