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纪委监委最新通报!

摘要 近期,淄博市查处一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廉洁从政从业

近期,淄博市查处一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廉洁从政从业,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博山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马辉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0年至2023年,马辉以他人名义承包土地开办猕猴桃园,进行猕猴桃种植与销售,共获利50.9万元。马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2023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12月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

沂源县铁路事业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郑刚违规投资获取大额回报问题。2010年3月至2017年5月,郑刚向多家建设领域企业长期连续提供投资款,获利258万余元。郑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2024年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淄博高新区法院原正县级干部张明洲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张明洲2019年7月退休后,在未向其原单位报告且未向组织部门备案的情况下,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到某公司兼职,从事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工作,获取报酬。2023年12月,张明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光明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问题。张光明2014年1月退休后,于2017年1月、2020年3月,先后成立并经营两家公司,从事环保设备生产、销售业务,获取高额利润。2010年至2016年,张光明兼任市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期间,以工资、电话补助、交通补助等名义违规领取报酬。张光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二级主任科员重新确定其享受的待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原四级调研员王忠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推销酒水问题。2012年至2013年,王忠向他人借款后,转借给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利50万元。2018年至2020年,王忠借款给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获利101.5万元。2017年至2018年,王忠违规向他人推销白酒,获利8.8万元。王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2021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2年3月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开办企业直接参与经营活动,有的违规投资非上市公司,有的违规兼职获取报酬,有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还有的“退而不休”违规从业谋利。这些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观念淡薄、规矩意识缺失,侥幸心理犹存、自我要求不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平正义,破坏营商环境,极易滋生腐败,必须严肃查处、坚决纠治。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不管从事营利活动的手段如何隐蔽,花样怎样翻新,都改变不了以权生钱、违法乱纪的本质,都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惩,苦心钻营“生财道”,终究逃不过人财两空。要深刻汲取案件教训,清醒认识担负的职责使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切不可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挑战纪法底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组织自查自纠,深入开展纪法教育,从严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新形式、新动向,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强烈信号。要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各级各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治生态持续净化。

来源:掌中淄博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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