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扬2023年“小案事不小 小案不小办“专栏案例展评活动优秀案例的通报及2023年度全市法院宣传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沂源县人民法院多名干警获表扬,他们积极撰写“小案”典型案例,不断以“小案件”释放“大道理”,实现“司法为民解民忧”“实质解纷促和谐”“能动司法勇担当”良好效果!快来一睹他们的风采!
作为一名在法院工作十年的法官,张艳丽非常深刻地体会到案例写作是法官工作的重要技能。她说:“提高案例写作水平需要注重案例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同时要注重案例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让读者能够轻松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
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与撰写
司法案例应首先建立在对既有法律法规、法学理论的了解基础上,对裁判观点的分析要有准确的法律适用依据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经得起推敲和实践检验。同时,在案例写作过程中,要克服畏难情绪,张艳丽坦言,一开始写案例时也怕自己写不好,就是慢慢磨,一篇稿子改了又改,随着一篇篇案例在公众号上发布出去,渐渐地找到了写案例的感觉。
“只有提笔写才会写,不提笔,永远都不会写。”她用这句话不断鼓励年轻干警。
细作研判分析,深挖典型案例
张艳丽深知,好的案例必须有好的案件做依托,只有深入研究,学深悟透,才能运之于笔。面对审判工作中发现好的案例,她从庭审开始精耕细作,查明事实,依法认定证据,正确运用法律,对事实争议问题展开具体查证,对证据运用问题展开推理探讨,对法律疑难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对裁判结果进行逐一检讨,有的放矢地为后续的案例写作工作做铺垫和准备,不断落实“谋划在前,实施在中,成事在后”的工作思路,重点打磨转化出了一批实践价值强的案例。
学习写作技巧,他山之石攻玉
在案例的写作中,张艳丽习惯于学习总结他人的写作方法和技巧,在充分研读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的基础上,她会不断分析文章结构和写作技巧,强化“问题意识”,善于“驾驭灵感”,在案件的选择上,她习惯于选择典型性和代表性,紧贴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案件,回应社会大众的司法关切。
“愿意看才能传得远”,在写《急用钱的“好兄弟”事后不认账了怎么办?》这篇案例时,虽然案情简单,但却是群众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情况,具有一定的普法意义,张艳丽抓住这一点积极撰写,在法院公众号刊发后,被山东高法“鲁法案例”专栏采纳,同时被淄博中院评为“小案不小办,小案事不小”优秀案例。
只有明察思辨、知行合一,才能做好定分止争的裁判者,只有使司法裁判真正成为公正与效率的载体,才能当一名优秀的辨法析理的“宣传员”,笔耕不辍、不断开拓,这是张艳丽的写照,也是她的目标。(张艳丽)
来源:沂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