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教育厅通报表扬了2023年度优秀教育督导单位和优秀督学,淄博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被评为“优秀教育督导单位”,周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高青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也获此殊荣;同时,田衍金、陈海燕、王国伟、宋建军、车红艳、孟巧、谷鑫、吕宜鹏、王春曦、李荣超、张小华、黄立华、殷延荣、赵艳滨、周在军、徐波、董新超、吴联芝18人被评为“优秀督学”。
2023年,淄博全面巩固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果,注重文化引领,强化结果运用,加快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全面履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法定职责,以高质量教育督导推动教育品质持续提升。
一是加强高位统筹,跟进精准督导。充分发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作用,近三年每年两次召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席会议,并扩大到区县层面。3月15日,召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席)扩大会议,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就“两项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县政府领导汇报创建进展及打算,逐区县逐项分析问题短板、明确破解路径,“中国教育督导”以“山东淄博聚焦‘两项创建’全面推进教育督导重点工作落实”为题作宣传推介。强化过程推动,针对教育经费问题整改形成工作专报呈报市委市政府,有力推动问题整改;围绕教育经费、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等重点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先后15次向区县政府发函督办,切实发挥教育督导指导、倒逼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是坚持协同推进,提升履职水平。2023年初,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发布2022年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和反馈意见,淄博再获优秀等次(连续四年优秀)。发布市对区县人民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报告,宣传推介19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增值评价典型案例,公布综合评价优秀区县和“教育品质提升”“师资经费保障”“教育改革攻坚”单项优秀区县。印发《省反馈淄博政府履行教育职责问题整改方案》,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在省评价细则基础上,优化2023年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淄博实施增值评价、单项评价做法被省借鉴。印发通知并召开工作部署会,督促各区县自查自评,梳理形成问题清单。会同市财政局及外聘专家组成实地核查组,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副市长率队开展对区县实地核查,向区县政府反馈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教育经费问题整改作出批示,顶格推动问题整改,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开展实地督查。顺利迎接省督导组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网评问题实地核查。
三是注重系统创建,凝聚创建合力。将“两项创建”工作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区县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区县政府科学制定督导评估规划,全市所有区县2025年前全部申报省级评估。市、区县两级分别制定创建方案,“一县一案”“一项一案”“一校一案”推进问题整改。近两年,有创建任务的淄川区、周村区、高青县、临淄区、张店区、高新区均召开政府推进会,相关部门汇报创建举措并作表态发言,有效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创建格局。督导推动周村区、高青县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创建期间,市级组织专家团队150余人次,对两个区县幼儿园全覆盖实地指导,有效推进问题整改和保教质量提升,周村区、高青县作为全省首批区县顺利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实地核查。完成对张店区、临淄区、高新区“两项创建”市级评估复核,点对点向区县反馈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并组织三个区县申报省级评估。
四是践行真督实导,提升督导质效。对教育督导责任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统筹优化,率先制定《淄博市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指引》。“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山东教育报》作宣传推介,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全省印发推荐。贯彻落实《工作指引》工作原则,创立“岗位验证法”,做到访谈与实情相互佐证,倡导“校干迎检”,坚决摒弃“迎检思维”,不断提升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注重对教育教学工作的闭环管理和过程性资料的归档管理,切实减轻学校负担,不断提升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完善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基本职责,探索为学校、幼儿园配备“1+E双督学”,即学校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在原责任督学基础上,灵活配备一名“专家型”责任督学,打破业务领域壁垒,建立多元协同通道,就某时期内学校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进行指导化解。组织789名责任督学开展春秋季开学、“双减”、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等专项督导。分别在3月、11月顺利通过省级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导,同时按省文件要求对东营市、德州市进行省级责任区督导,主动将淄博教育督导典型经验做法带出淄博,为山东教育督导奉献“淄博经验”。一年来,通过省教育平台上报工作报告20余个、典型案例30余篇,其中,周村区、高青县、沂源县典型案例先后在山东教育报刊发。省教育督导学会37名常务理事中,淄博2名人员位列其中。淄博教育督导文化的辐射带动作用日渐增强。
五是强化评价监测,激发内生动能。2022年底在省内率先制发《淄博市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围绕幼儿园、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五个学段,从评价内容、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方面做出总体安排部署。10月底,组织教育部领航名校长、齐鲁名校长等教育专家组成督导评估组,在全省率先开展四个学段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市级督导评估工作,对10个区县、功能区的共计31所幼儿园、42所义务教育学校、10所普通高中、8所特殊教育学校自评及区县复评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系统评价,点对点向各区县反馈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同时,强化考评引领,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纳入2023年高品质民生教育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山东淄博:用好办学质量评价“指挥棒”激发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在省教育厅“战线联播”和教育部公众号“中国教育督导”宣传推荐。临淄区、沂源县、桓台县顺利完成国、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在临淄区进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调研并召开监测结果反馈解读会。淄博作为唯一市级单位在2023年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部署会,以“文化引领、沿链聚合,以高质量监测助推教育高品质发展”为题作典型发言。
六是注重文化引领,赋能品质提升。总结十余年淄博教育督导传统积淀,提出“知行智合、求真惟实、导预督正”教育督导文化。秉承“以创建时间换取发展空间”理念,聚焦瓶颈问题持续用力,针对内涵提升久久为功。践行“岗位验证法”,注重到教育教学实际场所查看真相、摸准实情;既督促学校加快整改已知问题,又指导学校研判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还盯紧问题产生源头,力促“改一次管长远”。2023年,确定“开放、命题、纵深、创新”思路,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等教育督导主责主业,举办教育督导文化建设论坛,其中,第3次论坛聚焦乡村教育振兴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背景下乡村偏远学校,探索激发小规模学校发展动能的有效路径;第4次论坛活动聚焦“百年学校的文化积淀”,引领全市督学形成价值认同和行动自觉,以学校文化建设品质提升助推淄博教育高品质发展。
下一步,淄博教育督导工作将主动置身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统筹谋划,高标准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法定职责,持续优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加快完善与教育强国建设相适应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文化体系,努力为淄博教育高品质发展贡献督导力量。
来源:淄博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