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4日,
周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
被告人田伟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8年2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田伟利用担任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小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小张村旧村改造过程中,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744万元,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田伟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定罪处罚。
庭审过程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庭审程序规范、节奏流畅、焦点清晰。庭审中,被告人田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予以认可,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
经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周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