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确保最新出台的《意见》得到全面、正确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近日,周村区人民法院与周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周村区、文昌湖区公安及交警部门组织召开关于提高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案质效联席会议。
本次会议对新出台的《意见》进行了学习,对新意见施行在证据收集、固定和量刑等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将在以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郑曼)
来源:周村区人民法院
编辑:周天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