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乐陵循环经济产业园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的公示
按照《山东省省级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组织专家组对乐陵循环经济产业园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工作进行了技术核查和现场验收,园区通过了核查验收,拟命名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综合与科技处 王琦
电话:0531-51798072
联系邮箱:zhykjc@shandong.cn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