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打通切实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公里”,12月12日,在两名公证员现场见证下,临淄区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案件。
2021年6月25日,原告淄博市临淄区某村村委会诉被告王某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临淄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后将其位于淄博市临淄区某村的房屋及附属物拆除并清理。
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法律义务,原告某村委遂向临淄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承办人高进勇多次带领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王某及其父母家中进行实地走访,耐心安抚被执行人的情绪,向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站在被执行人角度上帮助其分析目前面临的法律风险,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要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引导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绝配合法院执行。
2023年10月17日,临淄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下达公告并公开张贴。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王某仍未履行。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执行前,临淄区法院执行局与街道办研究制定周密的执行方案,科学分配执行力量,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应急突发情况进行了科学预判和风险评估。
12月12日凌晨6点,执行局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了强制措施。但令执行干警们意外的是,被执行人王某提前将其年迈的父母接到涉案房屋内,企图干扰和阻碍执行工作。考虑到王某父母年龄较大,为防止老人情绪激动对身体造成伤害,执行干警们立即联系了救护车,将两位老人劝导至救护车上并送至就近医院进行观察。
下午2点,排除一切干扰后,在临淄区公证处两名公证员及被执行人王某的见证下,对屋内物品逐一进行清点登记并搬离,随后对涉案房屋进行了拆除。拆除后,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王某及家人的生活物品搬至该村为其提供的安置房内,并积极协调村委开通暖气及安装必要生活设施,对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家人进行了妥善安置。
今年以来,临淄区法院牢记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善用有解思维破解执行工作难题,不断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盼,持续擦亮全国“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金字招牌,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临淄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