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的亲清程度,反映党风政风,事关营商环境好坏。
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和省工商联分别发布1份重要清单——《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清廉民企建设指导清单》,包括了党政干部行为负面清单“7个严禁”、企业家行为负面清单“7个不得”,以及清廉民企建设15条倡导规范。
细数两份文件,加在一起虽然仅有3000余字,但可谓“干货满满”。其中,关于党政干部,严禁不讲诚信、不守承诺;严禁干扰经营、任性用权;严禁高高在上、敷衍塞责等。关于企业家,不得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不得违规进行利益输送;不得帮助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掩盖违纪违法事实……这里面的关键词,就是“新型政商关系”。
亲近之中有原则,交往之中有底线。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
党的十八大以来,“亲”“清”政商交往理念深入人心,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有些领导干部对新时代政商关系把握不到位,在与企业家打交道的过程中,产生了思想顾虑,担心“边界”把握不准,会有瓜田李下之嫌,害怕被“围猎”“拉下水”;也有的领导干部对待企业家简单粗暴,不担当不作为,对本来该找的企业家不敢找了,对本来该帮的企业不敢帮了,对为企业站台助力企业发展该做的事也不去做了……
政商关系,本应“双向奔赴”,但因为不少干部的思想包袱,却变成了“背道而驰”。这说明,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仍需久久为功。
如何打破这一局面?如何推动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如何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近段时间,不少省市地方频频出现“政企恳谈会”“畅聊早餐会”等新的会面机制。党政一把手带头参加,带头为企业家站台,带头为干部打消顾虑。放眼山东,也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联系商会、联系经济组织等制度,特别是对省政府领导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政企沟通交流会,开展1次走进企业家会客厅活动,走访至少10家各类经营主体等等。
全面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既要破除政商之间的“勾肩搭背”;也要立出“相敬如宾”。既要让领导干部和企业家从思想上认识到“亲”“清”的真正内涵、转变观念;也要厘清政商交往定位,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让大家在互相打交道中“有规可依、有度可量”。
我们看到,山东这次出台的负面清单,进一步释放出鲜明信号:就是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打消思想顾虑、卸下思想包袱,在严守清廉底线的前提下,光明正大地和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交往,主动靠前为企业服务,满腔热情为企业纾困解难,破解营商环境中的难题,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这里需要正确理解“负面清单”。负面清单起源于国际贸易领域,最初主要是用来促进各经济体之间的市场开放和联通。从字面上看,负面清单可以理解为除外清单,也就是除了清单上列明禁止的以外,都可以做。山东发布的这份“负面清单”,便为广大领导干部与企业家打交道、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提供了行动参考。
当然,“亲清”关系,不是一家的事,而是要党政干部与企业家双向奔赴。我们也看到,这次清单里面,山东也向企业家发出了提醒,引导政商双方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建设法治民企、清廉民企,让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为党政干部筑起“防火墙”,让政企关系真正“修炼”为“君子之交”。
“亲”则两悦,“清”则相安。期待在这两份清单的“加持”下,各级领导干部可以更加坦荡真诚为企业服务,企业家可以更加积极主动与党委和政府沟通交流,实现政企双方良性互动,以一流营商环境合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刘兵)
来源:山东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