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改革品牌、改革创新团队、改革尖兵的通知》(鲁改办发〔2023〕3号),经逐级推荐和评选审核,确定了“山东省改革品牌”“山东省改革创新团队”“山东省改革尖兵”拟表彰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不含节假日)期间,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省委改革办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1775581
通信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委改革办督促指导处
邮政编码:250001
中共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