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现在就是没钱还,要不就拘留我”到“法官,我认识到错误了,我马上想办法凑钱先还申请人一部分,剩下的一定想办法尽快还,请不要拘留我”,一份司法拘留决定书让被执行人钱某的态度在一日内反转。
袁某与钱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钱某承诺分期还款。但调解协议生效后,钱某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一直无法找到钱某且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近日,袁某向执行法官反映钱某近期已返回家中,得知该线索后,执行法官及时传唤钱某到庭协商还款事宜。但钱某到庭后毫无还款诚意,不确定何时才有能力还款,无法制定还款计划。即使在袁某提供了证据证实钱某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钱某仍拒不还款。执行法官耐心劝说、协调无果,决定对钱某进行拘留。
在钱某得知将被拘留时,态度开始软化,表示愿意还款并积极联系家属筹措资金。在钱某被送至拘留所次日,家属主动到法院与袁某达成和解,当场还款2.5万元,剩余款项分两次付清。袁某对钱某表示谅解,并申请提前解除对钱某的拘留。
法院经审查认为钱某承认并改正错误,符合法律规定的提前解除拘留情形,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来源:博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