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淄博市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10月1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淄博市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方案》专家评审会议。市生态环境局三级调研员张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评审的项目,是为了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淄博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政策的相关要求和实施全市绿色发展战略而设立的。该项目的实施,对加快淄博市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促进全市生态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会上,编制单位详细汇报了淄博市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的编制情况;专家组进行了质询、交流,形成了评审意见;结合单位职责,各参会人员对淄博市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的思路、内容等进行了交流发言,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提出,全面推进淄博市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是落实大力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的重点工作,也是淄博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的重要意义;强化沟通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淄博市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持续推动淄博市生态环保产业的壮大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淄博市税务局,淄博高新区、淄博经济开发区、临淄经济开发区、桓台经济开发区、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市环发集团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淄博环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