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统筹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

摘要 近年来,烟台市民政局紧紧围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这一重点,不断健全救助体系,完善救助政策,统筹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

近年来,烟台市民政局紧紧围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这一重点,不断健全救助体系,完善救助政策,统筹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先后打造了“阳光救助”“智慧救助”等工作品牌,获评“全省社会救助领域优秀实践案例”,连续两次入选“全省大数据创新应用成果”,今年由该局报送的《山东烟台市推行社会救助集成办 提升为民服务便捷度》经验材料被国务院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发。

实施“放管服”改革

根据中央和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要求,从2020年开始,烟台市在全市社会救助领域开展了“放管服”改革,目前全市所有区市已经当地政府授权,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并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规范有序运行。同时,加快构建社会救助工作网络。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整合现有工作力量,在全市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其中,在区市组建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建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工作平台,村(居)设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站(点),进一步优化配置社会救助管理机构编制资源,确保了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

完善“三主动”机制

一是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告知机制。指导各区市通过在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摆放、村(社区)醒目位置张贴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众告知社会救助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事项。同时,积极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和渠道,灵活多样做好社会救助政策主动推送工作。二是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主动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及时将相关线索和预警信息推送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结合日常走访调查,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并跟进救助措施;村(社区)组织依托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及时上报辖区内有救助需求的困难群众。三是社会救助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按照对应政务公开要求,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短信推送提醒等方式,主动规范公开社会救助统计信息;乡镇(街道)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通过村务或低保公示栏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社会救助对象审核确认过程中需公示事项,以及需长期公示事项。同时,在全市推广利用“二维码”实现了社会救助政策“码上知”、信息“码上查”、申请“码上办”,确保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今年以来,全市新纳入低保对象4509人,特困人员1748人;共实施临时救助319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52.8万元。

推行“集成办”服务

依托大数据创新应用,全面开展“申请困难人员救助”主题集成服务,整合优化困难群众申办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推动困难群众7件关联事项“一网通办”、14类低收入人口“精准核对”、3项保障待遇“静默认证”,形成社会救助数据开放共享、部门协同的良好局面,有效提升了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多层级、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截至目前,市民政局与市人社、公安等21个市属部门和单位达成了政务数据共享协议,依托“智慧民政综合支撑平台”实时共享18个部门和单位的23项数据资源、100多项信息,并协同辖区人民银行、银保监机构与市辖区52家银行业、44家保险业金融机构建立了存款、基金、理财和保险4类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的核查机制。

来源:烟台市民政局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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