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2023淄博马拉松活动现场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马拉松活动期间,对相关区域“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制措施,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施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3年9月24日0时至14时
二、管制范围
淄博市主城区原山大道以东、鲁泰大道以南、昌国路以北、世纪路以西围合区域内,以及孝妇河湿地公园全域,设立为临时禁飞区。
三、管制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包括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孔明灯等。
四、管制措施
(一)管制期间禁止一切“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施放,军事、警用等特殊任务飞行除外。因执行拍摄活动、应急救援等任务所需的航空器,需经淄博市公安局批准后,方可在规定区域及时间内飞行。
(二)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2023淄博马拉松赛事组委会及公安机关开展的检查巡察,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市民如有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