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了一起特殊的名誉权纠纷案件,经过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最终在微信朋友圈首页位置连续十天置顶发布了赔礼道歉声明。这是该院执行的首起在微信网络平台发布致歉声明的案件,既为申请人挽回了声誉,也有力的彰显了法律权威。
王某是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经营该培训机构多年,声誉一直很好,李某的孩子在该培训机构上课,李某也加入了该培训机构的微信服务群。后在一次上课过程中,因琐事双方产生误会和争执,李某便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多次发布针对王某的不当言论,造成较为恶劣的印象。王某认为李某的行为侵害了其名誉权,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发布的信息存在断章取义、刻意引导舆论的主观故意,发布的内容存在诋毁、攻击、贬低的语言文字,给王某的声誉造成损害,最终判决李某需在其微信朋友圈首页位置连续十天置顶发布了赔礼道歉声明。判决后,李某未及时履行,王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为李某预留了十日自动履行的期限,但李某未自行发布,也未到庭说明原因。该院遂传唤李某到庭,了解到李某并未认识到自身行为已经侵犯了申请人的权益,给申请人造成了名誉损害,更未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如不及时更正将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制裁。于是承办法官当庭对李某进行了耐心的释法明理,告知其自行履行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己及申请人的不良影响,同时也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如果仍不履行,法院也可能会通过在法院公众号、李某所在微信群发布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众公开该案件的判决情况,也可以委托微信的运营商在相关平台发布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产生费用由李某承担。最终李某在执行法官的教育引导和法律的强制威慑下,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微信朋友圈首页位置连续十天置顶发布了赔礼道歉声明,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赔礼道歉”是行为类执行案件中常见情形,在之前的案件中,判决“登报道歉”是最为普遍的方式,近几年,随着新媒体的繁荣发展,抖音、快手、微信、头条等各种新媒体中也时常发生因发表不当言论而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情形,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触犯法律,法院亦可强制执行。该案中,经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最终在网络平台发布了道歉声明,切实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力倡导、保护了积极健康的网络行为和社会风尚。(孙伟)
来源: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