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沂源警方经缜密侦查、雷霆出击,迅速收网抓获5名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犯罪嫌疑人,与一般犯罪嫌疑人不同的是落网5人都曾经或正在担任私营企业负责人,往日里穿着光鲜动辄开豪车、住豪宅!实际背地里常年逃避巨额银行债务,想方设法规避查处打击,堪称名副其实的债务“硕鼠”。
案例1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化名)于2017年以实控公司沂源某器械有限公司、沂源某机械有限公司为由,用欺骗手段共向某商业银行贷款2100万元,贷款到期后李某某以无钱归还为由拒不偿还。2020年8月份,法院判决李某某实控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2021年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李某某仅象征性还款74万余元后就不再执行协议,致使剩余贷款本金2025余万元及利息至今无法收回。
案例2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张某某、张某身上,张某某作为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实控人,2016年从某商业银行贷款2000万元,后以无钱为由拒不偿还,至今仅象征性偿还几十万元本金就不再执行还款协议。张某2014年以虚构购买苹果需要资金周转为名,从某商业银行贷款60万元,贷款到期后拒不归还,后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张某一直不履行协议,致使该笔贷款逾期后至今无法收回。
案例3
吴某某实控的淄博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则于2018年分3次从某商业银行贷款2700余万元,贷款到期后仅归还利息,后又办理借新还旧,到期后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同时该公司还从同一家商业银行申请了1125万元的承兑汇票,在承兑汇票到期前没有足额交付承兑票款,造成银行损失437万余元,后法院判决公司归还贷款、承兑垫款及相应利息,该公司一直不予归还。
案例4
董某某实控公司于2016年伪造贷款手续从某商银行贷款300万元,贷款到期后拒不偿还,2018年该公司联合另4家公司与银行签订公证书,约定履行债务。后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后来董某某只交付41万元本金就不再执行协议。
上述公司及个人,或编造理由贷款,或转移资金逃避查处打击,长期违约拒不还款,涉案金额大、主观恶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属于典型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企业及个人,严重损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致使银行贷款逾期无法收回造成巨大损失,有的涉嫌骗取贷款犯罪,有的还涉嫌骗取票据承兑犯罪。
目前,案件均已被沂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查处,并对个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纪富强)
来源:沂源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