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法院:法官说理解心结 兄弟姐妹续亲情

摘要 近日,临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原本冰冷僵硬的亲情在法官的调解下也慢慢恢复。

近日,临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成功化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原本冰冷僵硬的亲情在法官的调解下也慢慢恢复。

据了解,原告刘丁诉被告刘甲、刘乙、刘丙、刘戊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被继承人刘某某与孙某某生前系夫妻关系,两人生前共生育五个子女,长子刘甲,次子刘乙,长女刘丙,次女刘丁,三女刘戊。被继承人刘某某、孙某某去世后,原被告因继承问题一直吵闹不休,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也逐渐变得冷漠。

原告刘丁起诉要求均分遗产,但被告刘甲拿出一份刘某某生前遗嘱,称刘某某生前将其位于临淄区某生活区的一套房产赠予给了刘甲,不同意由原告等继承。原告刘丁、被告刘丙、刘戊则均不予认可该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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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曹茂冰认真梳理了案情,发现本案原被告长期以来因继承纠纷导致关系僵化,调解难度较大。但曹茂冰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指导书记员朱萌萌、调解员魏寒宵从法律角度帮双方当事人全面分析了司法鉴定、拍卖执行等诉讼成本,并从弘扬优良家风、营造和谐亲情及降低诉讼成本、减少诉累等方面对原被告进行摆事实、讲道理、解心结。经过法官、书记员、调解员一上午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经综合考虑,均表示同意调解,这起复杂的继承纠纷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被告均同意房屋出卖后按实际卖出所得价款由原告刘丁、被告刘丙、刘戊各分得15%,被告刘甲、刘乙各分得27.5%。该案的成功化解,让兄弟姐妹五人和好如初,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群众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今年以来,临淄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聚焦群众操心事、揪心事和烦心事,坚持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曹茂冰 张刚)

来源: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编辑:周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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