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人防备战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有效检验我市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人防网络的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2023年9月18日北京时间10时,在各区县(功能区)城区及齐鲁石化公司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广播电视系统同时插播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二、警报试鸣的顺序是: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每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三、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熟悉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