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3137件,审结62622件,案件数量占全市法院诉讼案件总量的85%以上,民商事审判质量、效率、效果指标持续领跑全省……”2023年4月11日,淄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久军向淄博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作市法院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专题汇报。这也是2022年3月《地方组织法》修正实施以来,淄博市人大创新工作方法,以人民群众关注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作为监督重点,对法院审判主体工作进行的一次深入监督。
人大监督是我国民主政治体制中最具法律效力和权威性的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对人民负责、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更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坚强保障。传统的人大监督,一般采用专项工作调研、视察、听取汇报等方式,往往存在针对性不强、深入程度不够等问题。淄博市人大破解固有监督方式的弱点,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和15个单项监督办法,立足被监督部门的主体业务,着力在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实效上寻求突破。
2022年7月,淄博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落实《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五条为切入点,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决定将人民群众关注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作为重点,以专题汇报的形式深入监督法院主责主业。监察司法委从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比较集中、发改率较高的案件中,选取部分已生效民商事案件,通过具体案情对各类影响审判质效的因素进行梳理分析,当面接触法官、律师和当事人了解情况,为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许多极富针对性、实效性的意见建议。
淄博中院以此次专题汇报为契机,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质量重于泰山、公正就是生命”,全面夯实案件审理关键节点,在查明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强化释法答疑上下功夫,针对8类疑难复杂案件、12类重点类案,制定《一审案件查明事实操作精要》《重点类案法律适用问题解答》,统一法律适用、保障同案同判,引导法官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案、高品案、臻品案。聚焦高效办案,强化“抓执法办案就是抓审执质效、抓审执质效就是抓群众感知”理念,创新分层递进解纷模式,积极融合“枫桥经验”,全面推行“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办案模式,让群众以最小成本、最高效率完成诉讼。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0.9天,位居全省第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淄博中院创造性实施诉源、案源、执源、访源、腐源五源治理系统工程,特别是深入研判民商事纠纷发案态势和解纷规律,完善“与党委政府联治、与村居网格联动、与社会力量联建、与行业组织联处”诉源治理模式,去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化解民商事纠纷15000余件,道交、物业等8类行业纠纷实现批量压减。今年上半年,淄博中院成立代表委员联络站,吸收代表委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0余起,实现了人民监督和诉源治理的有机结合。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淄博中院扎实推进全方位精密监管,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对重大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实行业务审查和监督调查“一案双查”,以强有力的监管倒逼履职尽责、提质增效。切实强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去年以来,邀请代表委员、各界群众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指导600余人次,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在此次专题监督活动中,淄博中院着力健全随查随改工作机制,围绕民商事审判工作中5大类17个问题开展了实地调研,检视案件审判质量、发现审判工作问题、评价法官能力作风,有力推动了民商事审判质效提档升级,取得了良好的司法监督效果。(王琦)
来源:淄博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