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推进会为何选在淄博召开

摘要 6月26日至27日,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观摩推进会在淄博市召开。会议为何选在淄博举行?这来自于淄博市各部门协同配合和齐抓共管带来的成效,也来自于市场监管部门对“大消保、大维权”的长期坚持……

4个观摩现场实地交流,多个行业部门经验碰撞。6月26日至27日,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观摩推进会在淄博市召开。

会议为何选在淄博举行?其中释放的信号不言而喻:这来自于淄博市各部门协同配合和齐抓共管带来的成效,也来自于市场监管部门对“大消保、大维权”的长期坚持、对24小时快速回应的持续升级、对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的不断探索。淄博,以实际行动演绎了消费环境社会共治的生动样本。

优良的消费环境,承载着一座城市的吸引力和美誉度,消费中带来的烟火气,更能让一座城市的面孔栩栩如生。在这样的美好愿景下,市场监管力量显得尤为重要。

不久前的端午假期,外地游客冯女士在张店水晶街夜市购买了1份小吃,离开后才发现付了2份的钱,而店家只给装了1份。冯女士拨打了投诉电话,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了解核实情况,发现是店家由于忙碌造成失误,随即让店家退回了多收的钱。“几块钱的小事,没想到这么快就得到解决,这效率也太高了。”事后,冯女士感慨万千。

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来说,所有的维权案例没有大小之分,只有让消费者满意一个目的。类似冯女士这样的维权案例或许有不少,但为了让更多消费者在遇到纠纷时能快速解决,淄博市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商场、市场、商圈、社区、景区、行业协会、工厂建立了853处消费维权服务站,邀请112名有经验的市场监管干部担任消费维权指导员,指导维权服务站规范运行,促进消费纠纷就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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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如今的淄博经验,正是坚实消费维权基层基础的厚积薄发。

市场监管部门是放心消费示范创建的牵头部门,发挥好职能作用责无旁贷。在这次会议上,省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这样评价淄博市消费满意之城背后所做的工作:淄博市市场监管系统建立了全员参与、行动迅速的工作体系。横向上,综合运用食品安全、价格监管、计量监管、消费维权、执法办案等职能,从各个层面全面履职,规范了经营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纵向上,将创建下沉到基层,市、区工作人员也充实到基层,充分发挥“三级联动”作用,上下贯通,高效协同,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

构筑放心消费常态,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营造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消费环境。今年2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动员部署“放心消费在淄博”创建十大提升行动,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改善消费条件,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印发《推行12345工作模式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实施方案》,变事后被动调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管转变,释放基层监管活力,改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此外,围绕“大维权”理念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努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个体系”相互融合促进的消费维权工作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放心消费的需求。

在让消费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向好的路上,淄博市各级监管部门像呵护眼睛一样保护消费环境的方方面面。放心消费示范创建需要借助各方力量:必须注重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必须整体运用市场监管职能,必须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必须重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必须强化落实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必须坚持和完善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只有各个群体同心同向、履职尽责、尽心尽力,才能把“放心消费在淄博”品牌越擦越亮。

一场观摩推进会,带着好奇和问题而来,带着启发和收获而归。对于淄博而言,以往的努力和探索都将成为未来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的动力。擦亮“放心消费在山东”品牌,淄博力量正在崛起。(赵晓雯 刘刚)

来源:淄博日报

编辑:周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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