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青公安快速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6月18日,芦湖派出所在侦办一起案件,取证过程中发现,涉案人员手机内存有王某非法狩猎野鸡视频。
民警迅速开展工作,调取的卡口信息显示,王某多次趁夜间,驾驶摩托车,带着细狗,往返于黄河大堰附近。掌握王某行踪,民警更加肯定其存在非法狩猎嫌疑。
当天,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对其住处进行突击检查,在其家西侧屠宰车间里,发现喂养的三十余只细狗,屋粱上悬挂大量野兔皮,车间内放置着骑行的摩托车及夜间照明设备,收纳包存在大量野鸡、野兔毛,车间地上散落许多野兔笼子。
民警遂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对非法狩猎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多次趁着夜间,带着细狗,在禁猎区利用禁用的行猎方式,非法狩猎野兔十余只,野鸡五只,野生獾一只,用于食用、出售。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捕食、出售野生动物有百害而无一利,呼吁大家,不仅要管住腿,还要严格管住嘴、管住手,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高青公安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售、宰杀、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扛起沿黄公安机关的政治责任,坚决当好“绿水青山”的守护者、捍卫者。
来源:高青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