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淄博市金融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5项重点工作,细化14项重点工作措施,全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实施新一轮信贷扩容计划,推动绿色贷款增量扩面。积极挖掘绿色信贷需求,促进金融活水流向绿色产业发展领域。切实优化绿色金融服务,大力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加大绿色金融供给,不断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源,进一步壮大绿色金融规模。
实施新一轮资本市场突破计划,助力绿色产业企业跨越式发展。完善健全企业上市服务机制,加快绿色企业上市进程。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为绿色企业提供精准培育支持、多元融资对接、优势资源链接、高效资本运作等资本市场服务。大力发展绿色基金和绿色债券,支持企业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升级。
实施新一轮保费提升攻坚行动,提升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效应。支持保险机构聚焦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开发绿色保险产品和开展创新服务,鼓励保险资金投资绿色产业项目,积极引导保险行业向绿色、低碳、高效、循环的作业模式转型。
发挥地方金融组织融资补位“毛细血管”作用,畅通地方绿色经济脉络。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绿色产业项目担保增信支持力度。加快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引导,做大做强齐鲁农产品交易中心,不断拓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路径,优化绿色经济发展布局。
深化区域金融服务保障,促进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持续促进金融资源集聚,进一步丰富金融业态。强化区域金融协同发展,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加强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联动性,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共享协同。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充分发挥市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强化市、县协作互动和信息共享,对照目标任务,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推深落地做实,为全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来源:淄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