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院到临淄区人民法院开展商事案件“查卷宗、观庭审”活动

摘要 5月16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到临淄区人民法院开展商事案件“查卷宗、观庭审”活动。据悉,案件质量是公正司法的生命线,庭审观摩和卷宗评查是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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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上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到临淄区人民法院开展商事案件“查卷宗、观庭审”活动。淄博中院民事审判四庭庭长苏坤明、三级高级法官孙德啟、部分商事审判法官助理,部分基层法院商事审判部门负责人和法官参加。临淄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海军,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杨新强,民事审判二庭负责人张方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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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组首先观摩了杨新强独任审理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结束后进行了现场点评,一致认为案件承办法官用语规范文明、思路流畅清晰,争议焦点总结准确得当,整个庭审表现出了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点评会后,考评组抽取了2022年10起商事案件审理卷宗进行了评查。

案件质量是公正司法的生命线,庭审观摩和卷宗评查是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下一步,临淄区人民法院将以本次“查卷宗、观庭审”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评查问题整改和成果转化,激发干警创先争优工作激情,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李雪)

来源:临淄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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