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碳金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根据《行动方案》,我省将开展五大补短板行动,构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服务体系。
山东作为工业大省,减碳降碳任务重,融资需求大。“政府投资只能覆盖其中很小的部分,其他主要依靠市场解决,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大量长期限、低成本资金。”省发展改革委财金信用处相关负责人说,推动碳金融发展在“双碳”战略中具有前瞻性和引导性作用,对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动方案》明确了碳金融发展的目标:力争到2023年年底,推进碳金融发展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转型金融标准和激励机制基本建立,重点工业企业碳账户初步建设,碳信贷、碳债券、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创新取得较大进展。到2025年年底,碳资产托管、碳保险等碳金融产品破题并不断丰富,碳交易市场参与度有效提升;碳账户应用场景更加多样,初步搭建起集评价、融资、数据分析等于一体的碳金融服务平台;碳债券融资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碳金融体系基本形成,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着力破解“投什么”“怎么投”“谁来投”等绿色低碳领域投融资问题,《行动方案》确定了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碳金融试点示范行动、碳交易推进行动、碳金融支撑行动、社会资本投入行动五方面重点任务。
聚焦“投什么”,《行动方案》完善方向标准,提出制定转型金融支持目录,进一步明确金融支持的领域和范围,引导金融资源支持高碳行业企业向低碳转型和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并依托“两高”行业监管平台,建立高耗能、高排放重点企业工业碳账户,为金融机构针对性开发碳金融产品及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供支撑。同时,拓展工业碳账户多场景应用,引导金融机构依托碳账户将碳排放情况纳入授信审批决策环节,融入贷款定价等信贷管理模型,探索碳效贷、能效信贷、气候债券等产品。
聚焦“怎么投”,《行动方案》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模式、金融产品与绿色低碳发展的适配性,提出推进碳金融供给创新,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碳金融事业部,将碳金融纳入地方法人银行发展战略框架,为企业开展碳融资提供增信服务。积极开展环境权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绿色消费信贷等领域金融创新,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发展碳资产抵押融资、碳资产托管、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持续提升碳金融专业服务能力。
聚焦“谁来投”,《行动方案》提出构建规模化体系化的绿色低碳基金群,积极对接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等各类绿色发展基金的引领作用,分级分类构建绿色低碳子基金群,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域。鼓励以基金直投等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开发利用、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等项目。发挥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碳金融重点项目的担保增信支持力度。引导各类资本支持碳金融发展,吸引头部创投机构组建绿色技术投资联盟,引导创业投资、保险基金等长期资本,开展对绿色低碳项目的投资。
在保障措施部分,《行动方案》明确了七项支持政策,包括将碳金融实施情况纳入对金融机构的考核、设立山东省碳减排政策工具、将碳保险产品纳入以奖代补政策范围等。
《行动方案》要求,鼓励金融机构围绕“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为,积极开发碳金融服务和创新产品;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将个人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助力垃圾分类等绿色低碳活动碳减排信息纳入碳账户,形成可兑换的碳积分、授信优惠、差异化保险费率及增值服务等。
围绕碳账户、转型金融、区域碳金融中心建设、“零碳银行”、碳资产证券化等,我省将布局一批试点。积极争取全国性金融机构在山东开展碳金融创新试点,高质量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积极争取威海市创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关键词: 碳金融 行动方案 碳债券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