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超市给村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动了村民就业促增收。为提高农村超市商品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淄博市农村超市商品质量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方案》,决定在4——5月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开展集中整治。
三个层面 集中整治
在农村超市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重点加大对电热锅等小家电、塑料购物袋、儿童服装、玩具、非医用口罩等产品质量排查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严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在农村超市食品销售质量安全整治方面。一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总局60号令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代理商等经营主体监管,形成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台账,重点检查经营资质、经营场所、进货查验、销货记录制度以及对召回、回收的食品处理情况。三是以酒水、饮料、调味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休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检查是否销售过期变质、仿冒其他品牌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山寨”等食品。
在农村超市化妆品质量安全整治方面。主要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是否超出有效期;化妆品标签上是否注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和标注适应症;特殊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普通化妆品是否已备案。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强化问题和结果导向,坚持边整治边巩固,切实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商品消费安全水平。
一是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销售假冒厂名厂址、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和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商品、严惩一批违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氛围。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是突出社会共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奖励举报制度,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用好“红黑榜”“曝光台”,加强工业产品、食品、化妆品科普宣传和监管信息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法律维权意识,引导树立科学的消费观。
三是强化智慧监管。依托市局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对农村超市地理位置、重点区域以及经营异常等情况进行标注,绑定“企业e点通”小程序,完善信息化监管档案;指导业户现场公示“一企一码”二维码,监管人员使用市场监管app开展检查,确保问题形成闭环。(孙亮德 张康康)
来源:淄博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