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科技园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停在地下车库内的车内物品被盗。经对该案分析研判,发现这是一个以“拉车门”方式作案的盗窃团伙,作案者多选择深夜、凌晨时分四处游荡,寻找未锁闭车门、未关紧车窗的车辆,利用疏于防范的车主留下的安全隐患,以“拉车门”的方式伺机作案。
为从源头上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淄博高新区公安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1.下车要锁门
无论是去办事,还是遭遇突发事件,只要人离开车,就应及时锁好门窗,防止财物被盗。有条件的,可以给爱车加装连接互联网的防盗报警器,时刻掌控车辆的动态。
2.放物要讲究
贵重物品要随人走,千万不要把汽车当作保险箱。贵重物品如手机、手提包等请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放置在显眼位置。
3.锁后要拉门
下车离开后,不仅要记得车门落锁,更要用手试拉车门是否锁好,除了能防范不法分子使用干扰器等高科技作案手段外,也能避免钥匙锁车“锁而不实”的情况出现。
4.停车要守规
车辆停放尽量选择正规的停车场,或选择有人看管、有监控、光线好的地方。不要贪图方便而将车辆停在没有专人看管的居民小区或偏僻的路边,且路边随意停车既违规又不安全。
如发现物品被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淄博高新区公安也在此告诫不法分子不要妄想逃脱法律的制裁,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来源:科技园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