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布了10名“山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和10名“山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获奖者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来自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公园所、消保委分会的夏新玉获评“山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作为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管局一名女所长(消保委分会会长),夏新玉始终把推进思想融合、激发队伍活力放在首位,带领全所干部职工真抓实干,沟通协调到位,打造出了一支“争先创优、担当作为、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基层市场监管队伍。作为优秀基层市场监管所代表多次迎接省局、市委市政府领导调研督导,公园监管所连续四年荣获年度基层所综合考核第一名,2022年被市局评为“执法办案先进集体”,被评为“张店区最美巾帼文明岗”。
夏新玉立足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从政,尽心尽力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充分肯定。她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2022年带领全所处理投诉举报394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90万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夏新玉对工作是这样理解的:要不忘初心、坚定信心、付出真心,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奉献。奉献的本质就是心甘情愿,奉献的回报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物质收获,而是一种精神上的富足。
据了解,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开展2022年度“山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选树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和激发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弘扬消费维权正能量,倡树共筑美好生活时代新风,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大力构建消费维权共治格局。这项活动得到了全省各地和各有关单位的积极响应。经各地各单位积极推荐、人物事迹宣传、公开投票、审议公示等环节,评选出10名“山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和10名“山东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他们分别来自各行各业,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从业者,也有普通职工和维权志愿者等。
这些获奖人员作为普通消费者、公益维权人士以及维权工作者,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维权事业发展为己任,积极参与化解消费纠纷,倾力加强消费教育引导,不辞辛苦,事迹感人。他们扎根消费维权一线,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全面展现了山东新时代消费维权人物的良好形象和时代风采,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了消费维权正能量。
来源:张店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