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文昌湖区乡道发生一起伤人道路交通事故,王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环湖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张某(载刘某系张某妻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两车受损,张某、刘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
经医院诊断,伤者张某为脑出血昏迷状态,情况十分危急,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救治,面对每天的高额医药费家人实在是无力支付,就在民警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和张某家属进行沟通并讲解救助基金的政策和申请流程,并向淄博市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汇报情况后为伤者开通了绿色通道,成功为伤者申请救助基金10万余元。
据了解,道路救助基金的作用是解老百姓之难,救老百姓之命的“应急钱”,不是无偿给予,也没有义务替事故责任人偿还,而是为了能及时救助在事故中受伤的伤者生命,所以救助基金使用后要及时归还,以便循环利用。
来源:文昌湖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