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松龄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王先生报警称:放在车上的香烟以及现金等物品被盗,价值700余元。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会同分局打侵财专业队同步开展调查。
民警经过现场勘察,发现王先生在停车后没有上锁,这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民警随即调取停车场内监控,发现有一名男子曾在凌晨1时许来到停车场,并挨个“拉车门”,最终发现了王先生的车辆没有上锁,便将王先生车上的香烟以及现金等物品盗走,不一会便离开现场。
根据视频监控中该男子的体貌特征,民警通过摸排走访、分析研判,很快确认了嫌疑人巩某的身份信息,并将其抓获归案。目前被盗财物已返还给王先生,而巩某因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将车辆停放好后要检查车辆是否锁好,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监控的地方。
来源:淄川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