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副主任翟乃翠、董学武、许冰、巩曰锋、王义朴,秘书长王龙辉出席;副市长李俊杰、沙向东,市法院院长梁久军,市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市政府关于齐文化传承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齐文化传承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淄博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市教育局如何优化淄博市农村教育资源布局进行了专题询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会议首次对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6个部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沙向东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8号】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魏文静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赵衍林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姜华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贾玉威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工作室主任;
杨蕾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
满鑫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桑达为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室副主任。
免去:
陈福菱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室主任职务;
程皓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9号】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
李大鹏为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0号】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淄博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铁军的提请,免去:刘锋的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1号】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久军的提请,任命:
于海燕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田秀沛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魏玉赅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洪军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广学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冯慧芳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禚慧聪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李灵福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邢菲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房鹏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淑玲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彭兆胜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忠熙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张斌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房鹏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田秀沛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郭东辉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孙广学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李灵福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冯慧芳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禚慧聪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袁媚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敦金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毛石磊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2号】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根据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的提请,任命:
杨宝刚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毕庆云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艳芳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邵群涛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葵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吴斌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杜志坚为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刘恩泉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聂利民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学强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英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玲玲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宗常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宋家训的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