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即日起将下列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张店区(4个)
车站街道淄博供电公司第一生活区5号楼2单元
马尚街道金誉花园1号楼11单元
马尚街道齐悦国际花园二期24号楼1单元
房镇镇房西村22号楼2单元
高新区(4个)
宝山管理中心北岭社区6号楼1单元
宝山管理中心尚庄村宝鑫小区南38号楼3单元
中埠镇金岭铁矿工人新村31号楼3单元
中埠镇于家村42号
张店区、高新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风险区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来源: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