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博山贪小便宜,盗窃他人摩托车电瓶,没想吃了大亏,换来的是七日拘留。
11月17日9时许,博山区某企业职工晓文(化名)夜班后准备下班回家,来到停车场发现摩托车发动不起来了。推到修车店才知道摩托车的电瓶被人偷了。博山公安分局山头派出所值班民警王卫东、李澄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查和走访,民警经研判是厂外人员作案,并确定了嫌疑人身份。11月21日上午,民警将盗窃电动车王某抓获,并及时追回被盗的电瓶。
经查,王某是淄川人,自己的摩托车电瓶陈旧,又不想花钱换新的,就打起了歪心思。11月15日下午2点多,王某骑车来到博山秋谷看到路边停车区有辆和自己一样的摩托车,随即将他人摩托车电瓶拆下后迅速离开。回家后便将偷来的电瓶换在了自己车上,心想自己不是本地人,谁也不认识,即便对方报了案,公安也不可能找到自己,但没曾想王某因小便宜却吃了大亏。目前,王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温馨提醒:希望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也应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将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有监控或者有人看管的地方,如发现被盗,应及时报警。
来源:博山公安分局
作者:李澄 孙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