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关于划定风险区的通告

摘要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即日起将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即日起将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1、淄川区松龄路街道松龄华府9号楼

2、淄川区洪山镇东城华府13号楼

3、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刘西社区8号楼

4、高新区四宝山街道刘西社区3号楼2单元

淄川区、高新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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