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推进黄河国家战略落地落实,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破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问题,分别是:
1.市引黄供水管理局原副局长,市引黄供水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绍臣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获取巨额利益问题。2007年至2010年,王绍臣利用黄河水引水供水管理的职务便利,安排他人出资注册成立并实际控制三家公司,倒卖黄河水给其他用水企业,获取巨额非法利益。王绍臣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刑罚。
2.高青县引黄供水管理处原副县级干部王建永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财产损失问题。2013年至2016年,王建永作为时任高青县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对某水务公司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用问题放任不管,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王建永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刑罚。
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赵俊锐履行矿山开采监管职责不力问题。2010年至2016年,赵俊锐作为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与测绘管理科分管领导,对该科室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失察,导致某公司长期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矿产资源,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赵俊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博山区石马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原科员冯雪峰管护污水处理站不力造成水质污染问题。2020年至2021年,冯雪峰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污水处理站日常管护不到位,未发现污水外溢情况,致使污水流入五阳湖内造成水质污染。冯雪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高青县高城镇苑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卫民在耕地违法建设经营停车场问题。2006年至2019年,李卫民在未取得土地审批和经营许可手续情况下,在耕地上违法建设经营停车场并销售成品油。李卫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沂源县悦庄镇水利站原站长王金国,悦庄镇南营村原党支部书记王贵山、原村委会主任秦贞锋履职不力致使村集体侵占土地补偿款问题。2018年,王金国、王贵山、秦贞锋未准确界定悦庄镇饮马河治理工程项目土地界限,将不属于村集体的土地纳入测量范围,致使村集体侵占土地补偿款。王贵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金国、秦贞锋分别受到诫勉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案件都是破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典型问题,有的倒卖水资源损公肥私,有的履职不力造成损失,有的监管不严问题多发,有的违法占地突破底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党委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通报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既谋划长远、又干在当下,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全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淄博样板”。各级党组织要扛牢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破除“与己无关”的麻木思想,反对“等靠要拖”的消极观念,摒弃“各自为战”的本位主义,主动融入国家、省市战略布局,积极抢抓重大机遇,努力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作出“淄博探索”,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中走好“淄博步伐”,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淄博力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国之大者”,紧盯黄河国家战略职能职责和重点任务,严格落实“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以“齐护安澜”品牌创建为抓手,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公开通报曝光,以正风肃纪反腐实际成效,为我市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来源:公廉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