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宣传部、组织部工作要求及张店区检察院工作安排,10月14日上午,张店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0月份集体学习交流研讨会,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的部分内容。本次学习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乔秀峰主持,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区委党校教务处副主任、高级讲师刘鹏列席会议。
会上,按照学习安排,乔秀峰领学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等内容;其他部分班子成员领学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中“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等内容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为黄河永远造福中华民族而不懈奋斗”“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等内容。3名班子成员就本次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题研讨发言,其他成员作书面交流。
刘鹏对本次学习内容进行点评,一是理论中心组高度重视,组织严密,在形式、内容、组织安排到位,对上级安排部署不打折扣执行,取得预期的效果;二是政治意识强,主题明确,学习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是学用结合好,学思悟用,讨论问题深刻,与区检察院业务实践相结合,做到了真学、真懂、真思、真用。
刘鹏对张店区检察院理论学习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把理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对理论中心学习负领导责任,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要突出学习主题,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根本,设置理论学习专题,聚焦学习主题,夯实学习基础,深入学习领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要组织好学习方式,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主要形式,完善各项制度,聚焦学习主题,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四是切实做好学习成果的转化,把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来源:张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