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三季度,淄博仲裁广大仲裁员坚守法律和办案准则,不断锤炼专业技能,齐心协力提升办案质效,积极主动参加各项仲裁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解决经济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提升淄博仲裁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作出了有力贡献。
案件办理情况
第三季度审理结案674件,调解和解率78.5%。参与办案仲裁员102人,参与庭审的仲裁员有369人次。
结案数量较多的仲裁员主要有:连传鹏、张伟、国鹏、马建峰。
擅于调解的仲裁员主要有:梁宁、贾茂远、刘纳新、马建峰。
办案效率较高的仲裁员主要有:孟凡鑫、高传、刘峰、刘庆国。
庭前准备充分的仲裁员主要有:褚文颖、连传鹏、徐德臣、周晔。
文书制作规范、说理性强的仲裁员主要有:国鹏、王晓武、刘纳新、王法清。
担当作为善于处理复杂案件的仲裁员主要有:孟凡鑫、张培亮、安树军。
活动参与情况
积极参与仲裁员法律服务团活动的仲裁员主要有:王玉清、孙萍、刘健、李瑞华、马建峰。
在“淄博仲裁开放日”和“商会走进仲裁”活动中,仲裁员王晓武、李谦宠、宗雷面向我市商协会90余名企业家代表分别作专题讲座,宣讲公司法律知识,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使企业家们对企业合规经营及仲裁的独特优势都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专业研讨会活动中,仲裁员张培亮作《关于商品房(新建)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处理参考意见(一)》起草说明,仲裁员高传、高谊、姜立明、李恒、梁宁、刘峰、任颂远、石传东、孙锋、王学源、邢玉贵、张连永围绕商品房交付的认定、逾期交房及办证违约金裁量标准及开发商免责条款的认定等议题各抒己见,逐步达成统一共识,会议形成的《淄博仲裁委员会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处理参考意见(一)》为下一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个别仲裁员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个别仲裁员在案件办理期间,存在与仲裁管理规范、仲裁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情形:一是有的仲裁员起草裁决书格式不规范、认定事实不充分、说理不深入;二是有的仲裁员不能合理安排时间、因个人原因随意变更开庭时间;三是有的仲裁员出现开庭迟到现象。对出现以上问题的仲裁员,本次仅记入仲裁员考评,不再点名。希望广大仲裁员对上述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勤勉高效履行职责。
来源:淄博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