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上午
某高速公路工作人员李先生等人来到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东坪派出所
称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大鸟”
疑为国家保护鸟类
求助民警
为避免救助过程中再次受伤
民警小心翼翼将“大鸟”放在纸盒内
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
及时送往野生动物救助站
经救助站工作人员确认
这只“大鸟”学名为“草鹭”
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可能是近期天气原因导致受伤
目前这只草鹭已接受救助站治疗和喂养
待康复后将其放飞
警方在此提醒:市民要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来源:淄川公安
编辑:王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