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21点11分,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接到报警称在某体育城篮球场内报警人放在地上的黑色苹果手机被盗,损失价值5000余元。
接警后,小案侦防专业队、孙娄派出所联合上线侦查,经现场勘查结合体育城内部监控查看,发现当日20:47分有一骑三轮车的人员在报警人放手机的位置多次徘徊,20:48分监控显示有明显的弯腰偷拿动作。除此时间外并无其他人员再次靠近案发位置。办案人员结合现场情况分析,该三轮车驾乘人,极有可能就是盗窃该手机的嫌疑人。
随即办案人员结合三轮车驶离时间,调取监控发现系一老年女性骑乘三轮电动车向西行驶。结合现场走访、民用监控调取,确定该三轮车驾乘人及车载人员于20:59分进入某小区北门东侧一门头房内。
9月23日11时许办案人员在某小区门东侧头房外,找到作案后逃窜的电动三轮车,随即对其店内人员进行调查,确定三轮车车主为:位某某。
现场位某某承认9月17日晚从某体育城篮球场内西侧拿走他人黑色苹果手机的事实,并供述多次拒接该手机机主打来的电话,因机主多次拨打电话,位某某将手机关机处理。办案人员在其店内追回被盗的黑色苹果手机一块,并带领位某指认其盗窃现场。现该案由孙娄派出所进一步审理。
来源:临淄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