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以来,我省分三批次出台了汽车促消费政策,各批次政策既保持了消费券发放标准一致,又考虑每批次财政部门促消费政策资金额度,对消费券领取方式作出相应调整,具有相对独立性。近期,部分消费者致电了解山东省汽车促消费政策有关情况,针对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商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对各阶段汽车促消费政策进行解读。
一、5月22日至6月30日购车消费券怎么领取?
答:该时间段购车消费者享受我省第一批汽车促消费政策,我省未对各市促消费政策额度作出规定,在此期间购车(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下同)的消费者,均可领取汽车消费券,资料上传时间截止到10月31日。目前,仍未上传资料或资料需要修改的消费者,请务必抓紧时间,过期将无法领取消费券。
二、7月份购车消费券怎么领取?
答:7月份购车消费者享受我省第二批汽车促消费政策,省里分配我市当月汽车消费券额度为1200万元。由于政策资金有限,消费券领取调整为按照上传云闪付APP资料成功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截至2022年7月31日16:44,1200万元消费券额度已经使用完毕,不再受理7月份购车消费者资料上传,个别在此时间后新上传的用户资料将被退回。对于部分消费者增加消费券额度诉求,虽经积极争取,但尚无资金来源。
三、8月份以后购车消费券怎么领取?
答:8月份至年底购车消费者享受我省第三批汽车促消费政策,将根据省里分配我市汽车促消费资金,逐月确定汽车消费券额度,其中,8月份汽车消费券额度为450万元,请广大消费者随时关注市商务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需要特别提醒消费者,由于省分配我市消费券额度有限,按照省汽车促消费政策标准,并非所有消费者都能得到消费券,消费者于8月当月购车后,9月18日10:00开始首先要抢得消费券资格券,才能上传资料领取消费券,无资格券无效。
四、8月汽车消费券资格券怎么发放?
答:9月18日10:00,针对8月购车的消费者发放汽车消费券资格券。消费者实名注册云闪付后,登陆汽车消费券-淄博市-乘用车-8月份购车资格券,根据购车价格对应的资格券金额领取资格券。(特别提示:云闪付注册人必须与购车落户人为同一人,否则无资格抢汽车消费券资格券、也无法上传资料。8月消费券资格券只针对发票开具时间为8月的消费者,其他月份购车消费者抢得8月资格券无效。9月购车,汽车消费券资格券发放时间为10月份,以此类推)
五、8月汽车消费券资格券金额是多少?
答:8月汽车消费券资格券金额与前期标准一致,区分价格区间、车型分别发放2000-6000元不等,报废换新的增发1000元。消费者须按购车发票金额所在区间抢对应的消费券资格券,如所抢资格券金额与购车发票金额对应的补贴金额不符,该资格券无效。报废车换新车的,报废旧车时间要与购买新车时间在同一个月。例如:消费者购燃油车,发票23万元,其只能抢5000元资格券,其抢得其他金额资格券均无效;消费者购新能源车,发票15万元,其只能抢4000元资格券,其抢得其他金额资格券均无效。
六、抢得8月份资格券后,资料上传时限是多久?
答:当月购车消费者上传资料时间截止到次月月底,修改资料时间顺延一周,过期后云闪付APP不再受理资料上传和修改。例如:8月购车消费者,9月18日抢得消费券资格券后,9月21日开始上传资料,上传时间截止到9月30日,修改资料时间截止到10月7日,以此类推。
七、对已审核通过的消费券什么时间发放?
答:由于消费券涉及省级政策资金,需要履行省、市审核和审计等程序。目前,5-7月份的汽车消费券还在上传材料和审核材料阶段,已审核通过的消费券,由于没有集中审计,尚未发放。我市将在材料审核、审计完毕,财政资金到账后,统一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消费券资金,届时,我们将统一发布公告。已经复审通过的消费者,请耐心等待。
来源:淄博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