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淄博市将开展“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

摘要 8月4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建设高品质民生”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邀请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冬向社会发布淄博市2022年“全民健身日”主题系列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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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建设高品质民生”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邀请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冬向社会发布淄博市2022年“全民健身日”主题系列活动情况,并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今年8月8日是我国第14个“全民健身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推广新修订的《体育法》,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8月8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贴近群众、方便参与、丰富多彩、注重实效的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展示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取得的新成就,助力健康淄博、活力淄博建设,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开展“全民健身日”群众赛事活动。淄博市将采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深入基层的方式,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以“社区运动会”等方式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赛事,以及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等活动,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健身需求,以承办省以上高水平体育赛事,丰富群众文体生活。在此期间,全市将举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77项,其中“社区运动会”38场次,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41场次,五区三县同时开启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同时,将于8月5日在张店区车站街道城南社区举行“全民健身日”主题示范活动—淄博市暨张店区社区运动会、第十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启动仪式;8月8日在高青举行“全民健身日”全国门球大联动启动仪式暨山东省第十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黄河流域县(市区)门球比赛,以此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宣传新修订的《体育法》。今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体育法》的修订,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体育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保障,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对于新时代规范引领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贯彻、宣传、实施新修订《体育法》,以体育法为依据统筹谋划体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治体的水平,市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各区县职能部门结合本次主题活动,做好新修订《体育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体育法》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公共体育场馆、社区健身广场等场地电子屏、宣传栏进行广泛宣传;借助公众号、微信号、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推广落实新《体育法》的鲜活案例;在赛事活动举办期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板横幅展示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人群。

三是开放公共体育场馆。8月8日,全市10所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全天免费向市民开放。期间,市体育中心及各区县公共体育场馆同时现场举办科学健身指导和国民体质监测活动,组织开展篮球、羽毛球等30多场次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四是组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活动。以丰富全民健身服务供给,提高全民健身指导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为主线,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培训活动,期间将组织培训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770人。组织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活动,开展体育社会组织进社区公益活动,以齐悦国际、齐润等社区为试点,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点”;在体育社会组织进学校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联合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体育社会组织进企业、进机关活动,为职工提供更多健身指导服务,为举办好首届全市职工健身节、第十届市直机关健身运动会做好服务保障。

五是开展“最美社区”“最美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活动。将通过区县推荐、评选、展播、交流展示等环节评选出我市最美社区和最美社会体育指导员。通过活动开展,更好地展示我市基层社区全民健身工作新风貌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新风采,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深厚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

六是宣传推广全民健身系列公益广告和全民健身科普作品。新修订《体育法》规定“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所在周为体育宣传周”。

来源: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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