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晚
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发布
关于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2〕1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务公开原则,将招生政策、时间安排、片区范围等向社会公开,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按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统筹兼顾、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公办学校招生。根据高新区学校位置、办学规模、住宅分布、生源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各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片区范围,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按照审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
(三)坚持教育便民、一网通办的原则。为推进教育便民服务工作,2022年通过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实现招生入学工作“一网通办”,家长登录“爱山东”APP,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或通过政务服务网站登录账号并完成认证(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在本市热点网站—教育网—高新区进行报名登记,对于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因数据共享信息不成功或继续希望到现场报名的,继续提供线下报名服务,家长可到线下报名点进行报名审核。
二、公办学校招生
(一)入学条件及安置办法
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2年完成小学2017级(或六三制2016级)学业的学生。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到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就读,还应满足以下条件:父母一方具有高新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高新区合法稳定就业不少于4个月(截至2022年6月30日)。
在规定时间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二)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9:00—7月29日17:00。
2.网上报名方式。
(1)手机下载“爱山东”APP,通过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选择淄博—高新区。以学生父母一方(划片使用房产所有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录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电脑端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右上角登录并完成认证,本市热点网站—教育网—高新区进行报名登记。网址: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
3.审核。7月30日—31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学生不需要再进行现场审核。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核验未成功的学生可于2022年8月1日—8月2日到就近报名点现场报名。
进一步简化线下报名材料审核,高新区户籍学生只需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已交房入住但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和入住证明材料)。
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只需提供居住证(淄博市内五区户籍无法办理居住证可提供派出所租房居住的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租房合同、水电、物业费单据等其他在高新区居住的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单位工作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材料或高新区个体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保险缴纳起始日期或营业执照登记日期在2022年3月1日前)。在相应报名点报名只作入学资格审查,报名信息汇总后由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
4.报到。8月23日—8月25日家长可登录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查看分配学校及到校报到时间,学生根据报到时间和报到须知到相应学校报到。
5.高新区户籍学生延缓入学办理。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于8月1日—2日到就近报名点领取《高新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并出具相关材料(户口本、区级以上综合医院的诊断、病历和相关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由相应报名点汇总,统一上报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办理。
6.高新区户籍学生调剂原则。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报名人数、学校招生规模科学分析各学校生源状况,当报名学生数超出划片学校学位数需要调剂学生时,调剂学生户籍迁入日期晚者。其他情况由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调剂安排。
7.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安置办法。符合条件的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根据全区教育资源情况和提供的居住情况、房产类型、日期等因素统筹安排入学,不参与划片。
(三)公办学校划片范围
1.小学划片范围。
高新区实验小学:万杰路以南、西四路以东、淄东铁路以西高新区地域。
高新区华侨城小学:鲁泰大道以南、西四路以西高新区地域。
高新区第一小学:高速路以南、淄东铁路以西、鲁泰大道以北、柳泉路以东地域;鲁泰大道以南、泰美路以东、万杰路以北、金晶大道以西地域。
高新区第二小学:淄东铁路以西、高速路以北、尊贤路以东高新区地域。
高新区第三小学:齐新大道以南、尊贤路以西、高速路以北高新区地域。
高新区第四小学:齐新大道以北、尊贤路以西高新区地域。
高新区第五小学:曹一村、曹二村、曹三村、街子村、解庄村、隽山村、北马庄村、榆林村(润泽园)、江西道村、曹三创业园、莱钢小区、兰亭苑、宝山鑫村、青龙山社区、大家艺墅。
高新区第六小学:尚庄村、军屯村、万盛村、凤凰村、彭官村、迎仙村、东张村、李家村、天勤苑、花山府第、热电厂宿舍、金域馨园、化肥厂宿舍。
高新区第七小学:卫固村、东尹村、西尹村、孙庄村、太平村、小寨村、南岭村、北岭村。
高新区第八小学:傅山村、北河南村、大河南村。
高新区第九小学:高速路以南、柳泉路以西、鲁泰大道以北高新区地域;鲁泰大道以南、西四路以东、万杰路以北、泰美路以西地域。
中埠小学:孟家村、杨辛村、小王村、大王村、铁冶村、中埠村、于家村、黄金村、边辛村、张家村、中埠镇郭家村、大寨村、盛景花苑小区、金岭铁矿新村社区、钢管厂社区、园艺场。
2.初中划片范围。
高新区实验中学:万杰路以南、淄东铁路以西、西四路以东高新区地域和淄东铁路以东高新区地域。
高新区第一中学:高速路以南、西四路以西高新区地域;高速路以北、淄东铁路以西高新区地域。
淄博十一中初中部:高速路以南、西四路以东、万杰路以北、淄东铁路以西地域。
张店区第十一中学(中埠中学):孟家村、杨辛村、小王村、大王村、铁冶村、中埠村、于家村、黄金村、边辛村、张家村、中埠镇郭家村、大寨村、盛景花苑小区、金岭铁矿新村社区、钢管厂社区、园艺场。
(四)残疾儿童入学
高新区将对照残联系统,提前摸底高新区户籍内的残疾儿童数据,依据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委员会鉴定和安置建议,安排学生随班就读、特教入学、送教上门等。鉴定时间和地点以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
三、民办学校招生
根据《关于淄博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见后文)
四、报名注意事项
1.高新区义务教育段招生政策以高新区官方平台(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政策为准,其他渠道获取的招生政策信息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2.按照学生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在高新区的现有房产(已交房入住)或居住证地址确定所在的学校片区。法定监护人不是学生父母的,应出具法院的判决书等认定材料;商铺、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工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作为学生划片入学依据;监护人名下无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的,房产证标注了共有人所占比例的,学生父母所占比例不小于51%,未标注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户主姓名为准。
3.全家具有高新区户籍。子女与父母户口不一致的,按学生父母户口、住址办理报名;户口簿与房产证住址不一致的,按房产证地址报名;高新区无房产的按照户口簿地址报名。
4.具有高新区户籍,全家(父母、学生)在高新区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处并与其长期同住的(小学新生出生落户此处未迁移过,初中新生户籍在此处截止2022年8月31日满6年),可将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作为入学依据。否则按照无房统筹安排入学。
5.资格审查贯穿招生全过程,通过查验资料、入户调查等方式核实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出,取消分配资格,待招生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或不予安排处理。
6.高新区户籍学生,逾期报名的;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转入公办学校学习的学生,由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7.往年办理延缓入学手续今年入学的学生按照本意见重新参加报名。
8.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对学生入学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方可享受片区入学政策。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要求,所有适龄儿童都要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于未经批准,应入学而未入学、入学后又辍学的学生,其家长或监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对拒不执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0.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巩固免疫屏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入学后将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对于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学生要按照现行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规定的补种原则进行补种。
11.凡报名入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22年5月1日以后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学校不得接收体检证明不适宜在校寄宿就读的学生寄宿。
12.符合条件的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接受完义务教育段学习后,按当年的张店地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是否在本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
13.学生应该在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和入学,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和入学的,应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同意。无故不按时报到和入学的,区内户籍学生按调剂安排处理,区外户籍学生视为放弃高新区入学资格。
14.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以下四种情况的可8月9日前直接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咨询报名。①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8月1日实施)执行。②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③消防救灾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执行。④市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等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待。
15. 先创区户籍的中小学学生入学与高新区政策相同,高新区内有大产权房且意向在高新区入学的,以房划片入学。先创区学校原划片范围不变。
16.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将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选择学校就读提供便利,家长携带报名材料于8月1日—2日到就近报名点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0533-2341733,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5:00。
举报电话:0533-2341696。
关于淄博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2〕1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民办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民办学校及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组织领导
在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设立咨询电话:2341733。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
三、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审批
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学校审批级别,优先满足高新区户籍学生入学需求,如有剩余学位,接收符合条件的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
淄博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和淄博宝鑫新经典学校审批机关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只能面向本区县招生;淄博世纪英才外语学校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优先满足本区县学生入学需求,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适当跨区县招生,但不得跨市招生。
凡年检合格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高新区教体中心根据审批机关、办学规模、师资状况、近年招生情况拟定并公布2022年招生计划。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9:00—7月29日17:00
2.网上报名、审核程序:
网上报名:方式一: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方式二:电脑登陆“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政务服务网站
(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右上角登录并完成认证,本市热点网站—教育网—高新区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结果查询:录取结果由民办学校进行电话通知。
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若出现报名重复将取消其民校录取资格。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各学校报名信息进行有效性审查,统筹做好录取前各项准备工作。
3.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条件:一是父母一方具有高新区房产证、不动产证或高新区有效居住证;二是父母一方在高新区合法稳定就业,具有在高新区单位工作的有效劳动合同,单位给予缴纳保险或有工商营业执照。(保险缴纳起始日期或营业执照登记日期在2022年3月1日前)。
(三)录取办法
1.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报名学生全部录取。
2.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优先满足高新区户籍学生入学,剩余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现场录取学生,随机派位招生工作高新区教体中心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3.严格落实公民同招,若学生选择报名民办,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放弃名额,参与公办学校报名时,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入学。
四、工作要求
1.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一律在全区规定时间内报名招生。
2.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宣传,不得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信息。
3.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及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师资情况、办学条件、收费标准、报名须知等信息,便于家长及学生了解。
4.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抢揽生源,严禁不报计划乱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超规模招生、超班额编班。
5.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接收享受义务教育段入学优待政策的学生(见《2022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6.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需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7.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削减下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2022年高新区义务教育段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高新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报名须知
1.招生相关意见、方案请关注“淄博高新区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或淄博高新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2.填表前请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资料。
3.网上报名如因网络原因报名不畅,可再次尝试,报名时可能会出现数据延迟的情况,请耐心等待。报名顺序不作入学依据,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拥挤。反馈审核结果“不通过”的或因特殊原因无法网上报名的请于2022年8月1日—8月2日到就近的报名点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4.为方便家长咨询,高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立了招生服务专员,家长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APP使用等问题,可咨询原就读幼儿园或小学招生服务专员。
5.请确保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对提供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或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等弄虚作假及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学生,取消正常划片入学资格,区外户口学生不予安排,区内户口学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学生入学后查出弄虚作假行为的,区外户口学生须转回户口所在地就读,区内户口学生按转学调剂处理。
6.带“*”的内容信息为必填项,全部填写完成后,请确认提交信息。
7.家长报名提交完成后,可重新登录平台查看、修改或删除已有信息,修改或删除已有信息需要在审核通过前完成。
8.输入小区或村居中的关键字,即可检索出对应小区通用名称。
9.报公办学校的学生于7月30日—31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反馈审核结果不通过的学生请于8月1日—2日到就近报名点提交审核资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请于8月23日—8月25日登录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查看录取情况,根据平台提示时间到学校报到。
10.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有意向入学民办学校的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若出现报名重复的情况将取消其民校录取资格;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又放弃录取资格转报公办学校的学生,将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11.家长只有共有房产的,"自有房产类型"那里必须先选择"无自有房产",然后"选择是否有占比>=51%的共有房产" 选"是",才能显示出"共有房产类型"。
高新区2022年中小学网上报名流程
2022年高新区中小学网上报名可采取两种方式: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或用电脑登陆相关网站报名。
一、“爱山东”APP注册报名
1.“爱山东”APP下载安装。
扫描二维码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爱山东”APP。
2.注册账号
安装完成后,打开“爱山东”APP,逐步点击【我的】-【请登录】-【注册】,使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注册账户(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陆、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
3.完成账户实名认证
点击进入【我的】页面最上方个人信息板块,点击【用户认证】,根据提示逐步完成实名认证,达到L4级别。
4.在“爱山东”APP首页,选择“义务段报名入学”。
5.进入中小学报名入学端口,选择“高新区”。
6.进入高新区中小学报名入学端口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
二、登录淄博市“一网通办”网站注册认证
1.淄博市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
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
2.用户注册
点击网页右上角“注册”,选择“个人注册”。
3.账号注册
第一步:验证手机号
第二步:填写账号信息
第三步:验证身份
第四步:实名认证
第五步:实人认证:我的—头像—用户认证—实名认证用户公安实人认证
4.登录账户
有三种登录方式:①账号密码登录;②手机验证码登录;③用爱山东APP扫码登录。
5.进入教育网
登录后下滑至网页最右下方,选择“本市热点网站”,选择“教育网”。
6.开始报名
选择高新区,开始报名。
来源: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