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9版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进入医疗机构应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代此前需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的要求。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再次提醒市民:
一、请自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用公筷。
二、接种新冠疫苗,仍然疫情防控最有效的举措之一,能降低因感染新冠病毒而造成的致死率和重症率。请未接种疫苗居民及时联系各区县疾控部门,及时接种疫苗。
三、如有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于有疫区旅居史及相关人员接触史的市民,更要特别警惕,及时就医,排查风险。
四、有需要纸质核酸检测报告的居民,可以通过“健康淄博”公众号,“核酸检测结果查询“按钮点击查询检测记录,然后点击“下载”按钮,自行下载打印。如图:
来源:健康淄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