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严禁采集幼儿家长职务及收入等信息

摘要 淄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在学前教育阶段,须提前公布幼儿园学位信息,原则上不少于5天;报名时,严禁采集幼儿家长职务及收入等信息,杜绝重复性信息采集。

6月30日,淄博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子女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在学前教育阶段,须提前公布幼儿园学位信息,原则上不少于5天;报名时,严禁采集幼儿家长职务及收入等信息,杜绝重复性信息采集。

根据规定,在学前教育阶段,须提前公布幼儿园学位信息。各区县将辖区内幼儿园地址、办园性质、计划招生数、优先配套小区等信息提前集中公开,原则上不少于5天。各幼儿园通过本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开学位信息。各区县和幼儿园要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畅通沟通渠道,及时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

简化幼儿入园信息登记,推行入园网上信息登记,报名时只登记幼儿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幼儿家长职务及收入等信息,杜绝重复性信息采集。对线上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提供线下信息登记服务。

另外,公办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按照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方式进行招生,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接收服务区域适龄幼儿。公办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录取,全力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张敏  曲心健

编辑:刘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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