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淄博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会上推出多条教育惠民新政
会上就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的孩子上学问题,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其中,学前教育段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在义务教育阶段,淄博市将为多孩家庭提供同校就读便利。
多孩家庭义务段和学前段“同校”就读便民举措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在义务教育入学“掌上办”“网上办”方面,进一步做好部门数据信息归集,优化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功能,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掌上办”工作。除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家长不愿意使用网络平台报名以及其他特殊情形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等,招生全部实现“零证明”“零跑腿”办理。
另外,简化入学报名材料。对有线下报名需求的群众,提供线下报名入学服务。线下入学报名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等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不在报名时收取查验。
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
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登记信息只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学生基本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在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方面,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
实行义务段学校公民同招政策。按照中央有关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各区县按照属地管理履行好监管责任,对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无故拒绝家长报名的,经查实后,依规严肃处理。
严禁采集幼儿家长职务及收入等信息
在学前教育阶段,须提前公布幼儿园学位信息。各区县将辖区内幼儿园地址、办园性质、计划招生数、优先配套小区等信息提前集中公开,原则上不少于5天。各幼儿园通过本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开学位信息。各区县和幼儿园要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畅通沟通渠道,及时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
简化幼儿入园信息登记,推行入园网上信息登记,报名时只登记幼儿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幼儿家长职务及收入等信息,杜绝重复性信息采集。对线上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提供线下信息登记服务。
另外,公办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按照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方式进行招生,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接收服务区域适龄幼儿。公办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录取,全力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学前段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
记者发现,在学前教育阶段,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这是省内首次针对学前教育段推出的创新性惠民举措,将有助于减轻孩子求学和家长接送负担。
在义务教育阶段,淄博市将为多孩家庭提供同校就读便利。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选择学校就读提供便利。
淄博市教育局局长孙英涛表示,近年来,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不断优化,多个孩子能否在同一所学校、幼儿园就读,以方便家长接送,逐渐成为家长关心的问题。去年,淄博推出义务教育入学掌上办受到家长欢迎,群众也很关心今年能否进一步提供更加便利的入学服务,能否进一步规范入学程序等问题。群众所思所盼,就是教育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更好满足群众就学需求,淄博市教育局制定了方便群众子女就学的便利举措。
具体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入学和幼儿园入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和幼儿园入园,现提出如下措施,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义务教育入学
(一)为多孩家庭提供同校就读便利。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选择学校就读提供便利。
(二)实行义务教育入学“掌上办”“网上办”。进一步做好部门数据信息归集,优化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功能,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掌上办”工作。除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家长不愿意使用网络平台报名以及其他特殊情形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招生全部实现“零证明”“零跑腿”办理。
(三)简化入学报名材料。对有线下报名需求的群众,要提供线下报名入学服务。线下入学报名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等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不在报名时收取查验。
(四)规范学生信息采集工作。招生登记信息只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和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学生基本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五)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
(六)实行义务段学校公民同招政策。按照中央有关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各区县按照属地管理履行好监管责任,对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无故拒绝家长报名的,经查实后,依规严肃处理。
二、幼儿园入园
(七)提前公布幼儿园学位信息。各区县将辖区内幼儿园地址、办园性质、计划招生数、优先配套小区等信息提前集中公开,原则上不少于5天。各幼儿园通过本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开学位信息。各区县和幼儿园要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畅通沟通渠道,及时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
(八)简化幼儿入园信息登记。推行入园网上信息登记,报名时只登记幼儿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及收入等信息,杜绝重复性信息采集。对线上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提供线下信息登记服务。
(九)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
(十)公办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按照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方式进行招生,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接收服务区域适龄幼儿。公办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录取,全力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6月29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
为切实解决部分群众暑期看护子女难题,现就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下简称“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落实工作责任。暑期托管服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简称“双减”)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托管服务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暑期学生托管服务。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托管服务组织实施工作,切实防范各类风险隐患。今年暑期结束后,各区县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
二、拓宽渠道,保障服务效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摸底参与学生数量,结合实际统筹确定开放校园的学校,科学制定暑期托管服务方案。方案要提前告知学生和家长,学生自愿报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要坚持教师志愿参与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教师参与。校内师资力量不足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校内服务,为学生提供课业辅导、自主阅读、艺体活动、科技教育、研学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托管服务。学校开展托管服务所需经费和参与人员的补助、人身意外保险等参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印发的《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鲁教财字〔2021〕15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暑期托管服务方案请于7月6日前报市教育局。
三、确保安全,强化宣传引导。实行暑期托管的学校要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加强安全教育,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防护措施等。托管期间,不组织有较大风险隐患的集体活动。各区县要加强办学行为监管,严禁利用暑期托管服务加班补课、讲授新课,严禁向学生和家长违规收费。要全面做好暑期托管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托管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报市教育局。
来源: 大众网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