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摘要 为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辐射科于6月7-10日对高新区和周村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

为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辐射科于6月7-10日对高新区和周村区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彻查各类辐射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压实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行动重点检查各单位的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其中,法规标准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规范许可证管理,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转让转移审批,场所、环境及人员辐射监测,职业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等;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装置及场所的分区布局、辐射防护设施、放射源安保设施、辐射防护监测仪器和用品、警示标志和工作状态标识、放射性废物暂存或处理处置设施、辐射事故应急装备和物资等;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辐射监测制度、人员培训管理规定、台账管理制度、放射性废源(物)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等。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限时整改,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消除辐射安全隐患。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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