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以来,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牢固树立以打开路、以打促稳、以打促防、以打促建的工作理念,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侵财案件,分局在严打严防传统“盗抢骗”犯罪方面持续发力,提升侵财案件快速处置能力,不断加强案件追赃挽损的力度。
近日,分局石桥派出所在办理某工地被盗案件过程中,发现部分废旧物品收购点未按规定对收购的生产性废旧金属进行登记,相关收赃犯罪嫌疑人已被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下一步,派出所将针对案件侦办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盗销渠道,加强对二手手机电脑、金银器市场、废旧收购、互联网、寄递物流等新兴阵地的管控力度,将对未申报流动人口登记的房东、业主等予以严厉查处。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提示:
一、收购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等再生资源,一定要按照规定如实登记。
二、不要贪图小便宜,非法收购被盗、被抢或其他禁止收购物品。
三、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岳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