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联合印发、淄博高新区人社中心具体实施的《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文件出台并发布。其中,首次将通过企业自主评价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员同样纳入人才统计范围并落实相关政策,此举走在了全市前列。
《政策》指出,设立200万元的“高技能人才专项资金”;对培养高级工(三级)及以上的基地和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2000元和3000元标准的一次性补贴;对培养或引进获得国家、省、市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3000元和2000元标准不等的补贴。同时,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淄博高新区建立了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真正做到“人才技能怎么样,企业说了算”。
据了解,近年来,淄博高新区通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联合职业类院校举办新型学徒制培训和企校联合订单人才培养等方式,打造了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截至目前,淄博高新区共有1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3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家市级技师工作站,有效发挥了高技能领军人才带徒传技作用,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新平台不断增多,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形成。
这是继《高新区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发布的又一人才优惠政策,在激励企业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和打造高技能人才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打出了政策“组合拳”。下一步,淄博高新区将通过建设高技能人才库,动态掌握人才情况,为高技能人才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引导企业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激发高技能人才工作积极性,努力建成一支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经济快速发展注入新动能。(张杨 褚悦玲 杜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