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压力持续加大。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现对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提出“五必须、十严禁”纪律要求。
一、坚决做到“五必须”
(一)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坚持“动态清零”不动摇,全力遏制疫情蔓延趋势。
(二)必须严实工作作风。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带头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必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源头防控,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加大进口冷链和非冷链物品常态化监管力度,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抓好核酸筛查组织管理,加强流调溯源工作,切实抓好医疗救治。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保持高效运转,确保充分发挥作用。
(四)必须扛牢防控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强值班值守,严格封控社区人员管控,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坚决保障群众正常生活需求。
(五)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带头响应和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自身防护,规范安全出行。
二、坚决守住“十严禁”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服从组织安排和统一指挥,对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
(二)严禁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玩忽职守,违抗命令、行动迟缓、贻误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三)严禁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疫情及疫情防控工作重要信息。
(四)严禁在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中贪污、挪用、截留、挤占以及在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
(五)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耍特权、搞特殊,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指令落实,或为亲属、朋友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
(六)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培训、聚会、聚餐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七)严禁违反科学精准防疫要求,随意扩大疫情防控标准,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八)严禁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擅自发布传播未经官方证实的疫情信息,甚至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
(九)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对群众、企业合理诉求消极应付、简单粗暴,损害群众或企业合法利益。
(十)严禁随意要求各级各部门上报不必要的数据、材料,增加基层负担。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关键时刻,必须严明纪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响应号召,自觉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疫情防控开展专项监督,严格落实“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对违反纪律要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监督执纪实际成效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